每间有限公司约成立后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得到税务局同意延期,否则收到税表后一个月便要报税。若没有在指定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并会受到惩罚。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财务报表可选择有18个月的财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政年度。不论如何,当收到税表3个月内一定要回复税务局。依照公司法例,有限公司每年都需要呈报经审核的会计帐目及报税表给税务局评估利润及亏损。然而,审核的会计帐目是由执业会计师执行的。所有会计师均以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有关专业守则、会计、审核准则和指引为蓝本,以公平的态度去评核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和公平地反映该公司的财务状况、业绩及现金流量等。公司帐目若经会计师审核,不但可以确保其可信性,更可以减少使用者不必要之疑虑、可增加股东对管理阶层营运的能力及信心、申请银行的信贷额评定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