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地注册“离岸公司”,再通过离岸公司返回大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实现境外上市和海外收购已经成了不少内地企业间公开的秘密。
 
       众多的国有企业(比如中国银行、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石油、中海油等等)以及几乎所有的国际风险投资与私募并购基金(IDG、软银、赛富亚洲、红杉资本、鼎晖创业投资、华平投资集团、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华登国际、霸菱、集富、英特尔、智諅、联想投资、弘毅投资、德丰杰(Draper Fisher Jurvetson, 简称DFJ)、普凯、北极光创投、梧桐、祥峰、富达、新桥、黑石等等)和众多民营企业(如裕兴、亚信、新浪、网易、搜狐、盛大、百度以及最近的碧桂园、SOHO、阿里巴巴、巨人集团等著名民营企业)几乎无一不是通过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控股公司的方式而实现其巨大的成功和跨越的。
 
       其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公司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进行海外红筹方式私募进而在美国、香港或新加坡以及英国等地上市;曲线规避外资限制性行业限制进行境内经营,特别是外资以新浪模式(即合同安排/协议控制模式(VIE结构方式,即可变利益实体方式)进入互联网增值电信行业(TMT)均为通过离岸公司架构设计进行;进行跨境并购;设立控股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进行税收筹划、全球贸易、合资公司等。
 
       许多人了解注册离岸的优势,但对于离岸公司的类型却比较模糊。本文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离岸公司做出如下的分类:
 
1、按公司成立方式
 
新设离岸公司:指通过注入资本在离岸法域依据离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
 
存续离岸公司:指根据离岸法域之外的法律而成立,再经离岸法域公司登记官的批准而取得离岸公司身份的公司。
 
2、按投资目的地划分
 
典型离岸公司:指甲国母公司通过设立于乙国的离岸子公司,以其名义在丙国从事投资。
 
变形离岸公司:指甲国母公司为返回本国再投资,而在乙国设立离岸子公司,然后转回本国进行投资,从而有效规避了法律对本国企业转投资的限制或者享有外国投资者待遇。
 
3、按公司目的事业不同
 
离岸贸易公司;离岸投资公司;离岸控股公司;离岸金融公司;离岸咨询公司;离岸雇佣公司。
 
4、按公司设立人的不同
 
个人离岸公司:从离岸注册的实际看,设立人主要为高收入阶层,主要有企业家、商人、高级管理人员、演员、作家、发明家、工程师、知识产权所有人、财富继承者以及律师和医生等专业人士。个人注册离岸公司多是为了进行投资、税收以及移民的筹划,而离岸公司正满足了办理这些事务隐私以及安全保密的要求。
 
机构离岸公司:包括控股公司、跨国公司、大型联合企业、航运公司、金融公司、贸易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特许公司等不同形式。